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瞿燕)“感谢你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优质的服务……”5月24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该县某医药公司14名员工署名的感谢信,信中字里行间流露出对通城法院和该院法官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的感激和敬佩之情。
今年4月19日,通城县某医药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经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该公司14名员工将公司起诉至通城县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支付拖欠的工资等。
经法院调查,2021年12月10日,该医药公司因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无法为员工支付工资及缴纳社保。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在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下,该公司14名员工一直在公司里按时打卡上班履职尽责。2022年4月2日,该医药公司总部仅向该公司员工补发2021年11月和12月份工资,未发放2022年1月至4月份上班期间的工资。
民生无小事。接到此案后,承办法官褚毅君立即对该案展开细致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褚毅君发现原告的起诉状中存在事实理由不够清楚、有关证据提交不足等问题,遂多次与14名原告联系沟通,耐心细致地向14名原告法律释明应补交的证据材料。与此同时,褚毅君还与该医药公司总部致电沟通,反复核实相关情况,最大限度地维护14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案件情况终于渐渐明晰。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解除原告与该医药公司的劳动合同,并由该医药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资款及应付劳动补偿金共计169397元。
通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彦雅表示,这封感谢信是对我们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和鞭策,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用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