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答疑

  如何提取公积金偿还房屋贷款?

  李女士问:听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请问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需要提供审核的资料:购房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确认的还款流水;申请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存折);如提取配偶公积金则还需提供结婚证;本市行政区域外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购房地户口本或购房地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所有资料需要原件。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资料参照本项执行。

  申请时效:自购房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常还款满一年提出申请。

  提取额度和次数:可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100元),每满一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以后年度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取累积总额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提供提取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资金支付。职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机关的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书的,不予办理。

  办理时限: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提醒的是,本人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有贷款质押担保未解除的;该笔商业住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提取所购房屋已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或购房提取的;提取额度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的;公积金缴存账户处非正常缴存状态不能办理提取。 (记者黄兰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