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考生创造良好备考、应考环境
全市中、高考期间实行噪声特别管控

  本报讯(记者 郭蓉 通讯员 明聪)近日,记者自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我市在中、高考期间将实施噪声污染特别管控措施。

  高考、中考备考以及考试期间,即5月30日至6月9日,以及6月13日至6月21日,全市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含广场舞等)、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除抢修抢险和应急作业外,禁止午间12:00至15:0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准许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

  在6月7日至9日和6月19日至21日考试期间,考点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以上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6月8日、21日下午13:40至17:00高考和中考外语考试时段,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特别管控期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组织具有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广大市民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特别管控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