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原子 )记者日前从咸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获悉,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市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公告,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举报线索。
举报内容包括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表现方式有: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其他养老诈骗犯罪活动线索。
公告指出,举报人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举报平台、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如不在工作时间内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咸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电话:0715-8126078, 邮箱:xnsshb@163.com。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受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涉诈问题线索)电话:0715-12377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老诈骗案件审判问题线索)电话:0715-8158665
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涉老诈骗案件及立案监督问题线索) 电话:0715-12309
市公安局(受理涉老诈骗案件打击问题线索)电话:0715-8172218(专项办)、110(24小时值班)
市司法局(负责养老诈骗案件律师代理工作)电话:0715-8273366
市民政局(受理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问题线索)电话:0715-813959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问题线索) 电话:0715-8136645
市住建局(受理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电话:0715-8131386
市文旅局(受理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电话:0715-8262376
市卫健委(受理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电话:0715-8133573
市市场监管局(受理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问题线索) 电话:0715-8139191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分局(受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线索) 电话:0715-8217660
市城管执法委(受理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线索) 电话:0715-8257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