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
补助标准提至每人每年1.3万元

  本报讯(记者周阳)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我市从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等三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行动”工作,筑牢全市基层卫生网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在引得进上发力。把好学员“录取关”和“培养关”。对录取后在校培养学员,从2022年开始,将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13000元。

  在留得住上发力。提供工作生活便利,优化人员进入方式,完善职称晋升机制,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免费提升本科学历。从2022年开始,各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总量中,每年拿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用于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使用。对在村卫生室服务累计达到15年以上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评审基层卫生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加5分。对在村卫生室服务满4年以上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鼓励在湖北科技学院深造医学专业本科;每年补贴学费、生活费10000元,本科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服务不少于5年。

  在用得好上发力。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提高福利待遇保障,提高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标准,加强动态和履约管理,提高退休离岗村医补助。对在岗大学生乡村医生发放一次性就业生活补助5000元。在落实当前每个村卫生室每年5000元运行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从2023年开始,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再补贴2000元。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100%行政村卫生室有大学生乡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