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辉 通讯员高树军) “感谢消费者的信任,感谢领导的信任”。5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邱鹰将“七天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单位”牌匾授予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温泉店店长陈红手上时,陈红连声感谢。
记者从市消委获悉,为大力弘扬消费维权正能量,提升社会各界对消费维权的参与度,促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助力实体经济,构建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省消委授予100家单位为“湖北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店”荣誉称号,我市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温泉店、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赤壁分公司、崇阳县家家旺超市、崇阳万兴佳亿商贸有限公司、通山心怡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通城县联华超市、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咸宁万达广场分公司和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店八家实体店榜上有名。
据了解,按照信息公示、退货响应速度、群众认可、示范性强的标准综合考量,经市消委推荐,省消委经对全省3000家“湖北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门店进行社会评议、专家评价、综合评定后决定颁授全省首批线下七天无理由优秀示范店。后续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将引导我市受表彰单位继续履行“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活动承诺,发挥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消费维权正能量,打造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品牌,促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推动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