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城管执法局
当好“店小二”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李思源 通讯员 李明春)“你设置的门店招牌高度、伸出的长度应与周边门店招牌保持一致,颜色与街景协调一致……”为了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和谐统一的街景,近日,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对街边商户门店招牌设置,开展上门指导工作。

  据了解,自去年9月份以来,通城县实行门店招牌设置备案制,将原来由企业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材料后进行审批,变为“无需申请、材料、跑腿、费用”,执法人员上门指导设置,做到事前宣传、事中指导、事后监管的全程服务。

  在办理“建筑许可”中涉及该局“伐移树木”许可时,无前置条件,部门之间的资料共享的,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办理。

  另悉,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不仅在行政许可方面为广大企业和个人抓好服务,还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方面对31项实行“首违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