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举办第四届全国诗歌邀请赛
一等奖奖金税后12000元,可以是“农民写”,也可以是“写农民”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昨日,我市举行第四届“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诗歌邀请赛新闻发布会,介绍本届全国诗歌邀请赛的新特色新举措以及筹备情况,向全国广大诗人及诗歌爱好者征集作品。

  自2019年以来,我市连续举办三届“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赛事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全国各地农民朋友的支持。举办诗歌赛是我市文艺界助力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诗歌赛事已经成为我市文艺界的盛事。

  本届赛事由省作家协会诗歌创作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共同主办,《诗刊》杂志社作为学术指导单位,中华诗词学会乡村诗词工作委员会、中国诗歌网作为协办单位,市文联、市乡村振兴局、咸安区横沟桥镇人民政府、湖北和乐门业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特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主任吉狄马加和省文联主席刘醒龙为顾问。

  本届赛事围绕我市“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目标,以“三农”题材为征稿范围,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全面小康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紧扣乡村振兴主题,充分挖掘乡村文化资源,甄选一批反映地方特色的优秀文学作品。

  本届赛事与前三届最大的不同就是参与主体的变化。前三届赛事在参与主体设置上突出农民,主要是“农民写”。本届赛事在参与主体上没有设置限制,可以是“农民写”,也可以是“写农民”,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吸引全国诗人和诗歌爱好者参与。

  《诗刊》杂志社将指导中国诗歌网全程参与赛事活动发布和征稿等事宜,将极大地提高赛事知名度和参与率。

  另外,本届邀请赛调高了一等奖奖励金额,一等奖首次突破税后1万元关口,达到12000元人民币。同时扩大了优秀奖获奖规模,取消了组织奖设置。

  本届邀请赛作品征集时间为2022年5月1日—8月10日,采取组织推荐投稿和个人自由投稿相结合的方式。专家评审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8月31日,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专家学者、诗评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和终评,评委和特邀作品不参与评奖。公开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9月7日,网络媒体公示评审结果。颁奖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