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咸宁中支情系客户
一份保单两次理赔

  本报讯(记者 徐浪 通讯员 杜劲松)近期,新华保险咸宁中支在36小时内将28万余元身故保险金送至受益人龚女士账上,这是龚女士一家收到新华保险的第二次快速理赔。

  龚女士的丈夫张先生今年56岁,从事客运工作,从2006年到2013年期间,在新华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多份分红型两全保险、重疾险及年金险等产品。

  2014年张先生身体突发不适,家人将他送至武汉三甲医院,最终被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

  新华保险咸宁中支接到理赔申请后迅速进行了审核,确认张先生的病情诊断符合保单条款约定的重疾——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保险责任。张先生于2014年4月11日收到新华保险快速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余元。

  据了解,张先生所患的终末期肾病需要长期透析治疗维持生命体征,医生建议他若有条件可进行肾移植手术,于是,张先生再次向新华保险求助,利用仍然有效的保单进行了多次保单贷款,共计贷款7万余元,备齐后续手术金。

  2021年6月,张先生在武汉某医院进行了肾移植手术,术后病情出现好转。但到当年11月份,张先生出现肾功能不全等排异症状,入院治疗一段时间后,终因多种疾病并发医治无效,不幸身故。得知张先生不幸病故,新华保险客户服务人员立即安排回访慰问,协助其家属办理并提交身故理赔申请。收到理赔申请后36小时内,新华保险就将张先生三份保单的身故保险金在抵免前期未清偿的保单贷款后,向其赔付28万余元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