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陈昭)近日,崇阳县网民周某某,为了博眼球,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4月22日,周某某(男,28岁)在网上发布了一则短视频,该视频引起网民热议,造成不良影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后经核查,周某某拍摄的视频及配文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属不实虚假信息。
目前,经崇阳县公安局对其批评教育,并告之其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后,周某某意识到自己制造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谣言信息的错误,主动写下检讨书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
| 网上发布不实信息 |
| 崇阳一网民被依法批评教育 |
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陈昭)近日,崇阳县网民周某某,为了博眼球,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4月22日,周某某(男,28岁)在网上发布了一则短视频,该视频引起网民热议,造成不良影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后经核查,周某某拍摄的视频及配文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属不实虚假信息。
目前,经崇阳县公安局对其批评教育,并告之其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后,周某某意识到自己制造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谣言信息的错误,主动写下检讨书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