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颖)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保证《嘉鱼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及法律监督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效执行,近日,嘉鱼检察院联合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司法所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大走访,开展送《办法》进企业活动,助力企业发展轻装上阵。
在官桥镇某农资销售公司,检察干警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存在困难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需求。该公司负责人、社矫对象胡某某提出现在正是销售农资产品的好时节,由于自己处于缓刑考验期,不能外出影响公司的发展。检察干警将《办法》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指南》(简称《服务指南》)送到胡某某手中,并就《办法》中的“申请与审批”、《服务指南》中的两个类似的精品案例做了详细讲解,消除了胡某某的忧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