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 星期
公积金“认提、认贷、认房”的标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与购建房提取次数、贷款次数、房屋套数有关。第三套(次)及以上住房套数、提贷次数的认定按“认提认贷又认房”的原则确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累计两次、两套、两套(次)及以上的,贷款申请不予受理。同一套住房,认提、认贷、认房不重复认定。

  “认提认贷”指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次数。

  1.贷款、提取次数仅限于购建房贷款、提取次数。住房大修及装修贷款、提取次数、家庭代际互助贷款一次或家庭代际互助提取一次不纳入次数认定(未成年子女纳入认定);同一套住房在规定的提取总额内分次提取个人公积金余额认定为一次;同一套住房先提取后贷款认定为一次。

  2.已婚的,婚前男女各自单方已申请办理购建住房贷款或提取次数纳入认定。婚前男女各方所购住房面积在90㎡以下的,婚后购建改善型自住住房,可减免认定婚前贷款或提取次数一次。

  3.离婚的,男女各自单方已申请办理购建住房贷款或提取次数纳入各自次数认定;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申请办理购建住房贷款或提取次数纳入双方认定。再婚的,按第2、3项一并认定,不享受次数认定减免政策。

  “认房”指查询家庭(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的房屋、个人征信报告中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房屋都纳入房屋套数认定。

  1.同一套住房,不动产已登记、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认定住房套数为一套。

  2.家庭代际互助贷款的,需查询所购房屋所有权人家庭房屋套数,住房两套以上的,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2022年4月20日 星期

第09版:房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