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检察院:
办理一案 教育一片

  本报讯(通讯员 黄倩)4月2日,通城县检察院协同县公安局一行来到该县四庄乡,对一起盗窃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万某某先后3次到四庄乡某建筑工地偷盗废旧钢筋,经价格鉴定,被盗物品价值337元,被盗物品已退还受害企业。

  检察机关通过审理发现,万某某年近66岁,属于低保户且刚做完手术,就想偷点钢材换药品,考虑到万某某年龄较大,涉案价值较小,无前科记录,偷盗来的钢铁均已退还,尚未造成严重损失,检察机关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原则,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决定对其作不起诉。

  “同意对其作不起诉,检察机关办案不仅遵循了国法还兼顾了人情。”在万某某盗窃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均表示同意检察官的不起诉决定。

  当日,检察官熊敏一行来到万某某所在村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并对到场村民进行现场说法,使村民认识到偷盗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较好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