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久失修或逾期未年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4台校车被依法强制报废

  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钱璇)4月8日上午,咸宁兴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的报废场地上,随着抓钳机的钢爪落下,14台校车在交警的现场监督下,相继被拆解报废。

  校车作为接送孩子们上下学的专用车辆,一直是交警部门监管的重点车辆。为扎实推进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找堵防”专项行动,咸安交警大队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在对辖区重点预警车辆进行清查时,民警了解到辖区湖北香城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停放的14台校车,或年久失修或逾期未年审,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通过近一个月的“拉网式”排查核实和上门督促,为防止问题校车上路运营,该大队于4月8日上午,依法将14台问题校车送至相关报废车公司办理报废手续,并现场监督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咸安交警将继续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审验、交通违法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严格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对未及时年审或处理违法督促及时处理,未清零的校车及驾驶人严禁上路行驶和营运。

  交警部门提示,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报废车辆安全性能差,车辆状态不符合要求,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上路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随时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