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建伟 特约记者 陈成 通讯员 鲁斌生)4月8日,记者从咸安区政府获悉,今年,该区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督察问题整改,不断改善全区生态发展环境,目标剑指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该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PM10浓度等关键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地表水优良达100%;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率分别达到43.2%和35.2%,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通过省市验收并命名。
2022年,该区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将进一步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全力服务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实施环评审批“四个一批”制度。积极服务省市“双碳”目标推进,配合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划定和管理,持续督导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持续压减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区域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和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强化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制定实施耕地安全利用年度方案,加强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确保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同时,该区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治理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整改一个企业,优化一个产业。综合运用法治、行政、技术等各方面手段,推动督察整改走深走实,不断提升整改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