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 章柏林)4月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近日,市商务局印发《市商务局关于向县(市、区)商务部门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我市商务部门赋予县(市、区)1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据了解,根据《省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精神,为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市商务部门扩权赋能强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接得住、管到位、效率高、服务好,市商务局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方案》涉及下放的1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分别为,行政许可类事项有3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类事项1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公共服务类事项2项: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行政处罚类事项有3项: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的行政处罚,对商务职责范围内,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类事项1项: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行政检查。
《方案》明确市、县商务部门工作分工:市商务部门将加强对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的业务培训、指导和协调、督办工作,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下放权限的承接部门,加强与当地政府、编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做好承接事项系统对接、窗口入驻等工作。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程序清单四项清单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审批流程,按照受理、审核、决定、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精简内部审批环节。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按照权责清单原则要求,市、县商务部门将通过国家、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平台,加强对商务部门重点领域、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市场监管,坚决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同时加大商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建立信用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等,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对失信主体加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营造诚信经商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