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王力 朱燕林)清明节期间,我市各地各部门严查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5名肇事者进行处罚惩戒。
4月3日12时42分,咸安区大幕乡泉山口村发生森林火情。经大幕乡派出所调查,该起火情是由泉山口村村民俞某一家人祭祀时燃香烧纸引起,俞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
当日下午2时30分,马桥镇四门楼村9组发生森林火情。经咸安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调查,该起火情系四门楼村村民钱姓三兄弟带领子侄祭祀时烧纸、燃放鞭炮引起。目前,3名嫌疑人正在接受区公安机关调查。
当天中午,赤壁市新店镇朱巷村6组发生火情。经新店镇派出所调查,该火情系朱巷村6组村民宋某祭祀时烧纸、燃放鞭炮引起。宋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金500元。并对于上述森林火情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据市消防救援支队统计,清明节期间,全市消防部门共接到火灾报警8起,抢险救援65起,其中3起火灾都是因祭扫用火不慎引发的。经消防部门现场全力扑救,将火灾扑灭,所幸火灾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春季大风天气居多,外出扫墓和游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