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瞿燕)3月8日,通城县法院与通城县检察院联合召开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经会商,法检两院确定建立四项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
联席会上,通城法检两院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展开讨论。
经共同会商研究,确定建立信息共享、会商交流、业务提升、工作衔接等四项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切实畅通法检监督、交流渠道,提升审判质效。
通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阮建表示,作为法律共同体重要组成部分,检法两家目标和责任一致,检法通过良性互动,把各项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做实做优,做出成效和品牌,有利于共同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共同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通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通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彦雅表示, 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以高度的执着担当立足新时代新发展要求,找准被监督者的身份定位,全方位各环节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法检要牢固树立司法职业共同体意识,大力加强协作配合,通过良性互动共同建设完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实现双赢工作目标。
联席会上,通城法检两长联合会签《通城县人民法院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