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 星期
驱散阴霾撒阳光 有情有爱有担当
——记湖北省三八红旗手、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彭超
●通讯员 阚丽莎 吴莹 记者 原子

  一摞摞厚厚的案卷,记载着她忙碌的身影;一次次暖心的回访,她把关爱带给未成年人; 一句句温暖的话语,她为幼小的心灵驱散阴霾,撒满阳光......在山城通山县,通羊河畔,凤池山下,有一位默默无闻奉献青春,工作严谨书写责任与担当的年轻女检察官,她的名字叫彭超。

  ◆春风化雨救迷途

  2018年1月,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加挂一块以未检检察官彭超名字命名的牌匾——“超姐工作室”。工作室的成立对入职7年的80后女检察官彭超来说是个考验。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要办理好案件本身,更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预防缺少家庭关爱、缺乏监管的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未检检察官的日常工作总是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看守所提讯、组织不公开听证、出庭支持公诉,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进校园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家访谈心和心理疏导,帮助他(她)们摆脱心理阴霾,回归正途;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未成年人的问题进行分析纠违、制发检察建议,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社区合作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轻刑涉罪具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提供“爱的港湾”,帮助他们“重获新生”……

  2019年底,在武汉读中专的通山籍学生许明(化名)在寒假期间参与了电信诈骗团伙,通过拨打电话、添加微信的方式将被害人拉入诈骗群,致使被害人遭受了财物损失。案发后,许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彭超在审查该案过程中,对许明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社会交往、性格特点、犯罪原因等进行了社会调查,在和许明谈心谈话时,许明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罪。许明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结合许明的案件情况和悔罪表现,彭超提出了对许明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不公开评议,人民监督员在了解了案情之后,非常赞同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意见。此后,通山县检察院依法对许明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在2020年的回访的过程中,彭超了解到许明在工作中因表现突出,两次被单位评为优秀员工。

  彭超时常说,“孩子犯错多数是受到了不良因素的影响,一时糊涂,只要帮他们改正错误,还是可以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近一年以来,她共对18名罪轻、具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8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0名未成年人重新就业。这些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呼她超姐,他们重新回归社会之后,彭超仍时常在微信和QQ中与他们互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困惑。“超姐工作室”也在2019年被评为“咸宁市巾帼文明岗”。

  ◆抚慰伤痕护幼苗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彭超坚持发挥女性特有的细心和爱心,来呵护、救助那些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为她们申请法律援助;开展家访给她们送去爱和关怀;联合心理咨询师对她们开展心理疏导;协调有关部门为她们申请司法救助;帮助、鼓励她们走出阴霾,积极生活。近两年来,共开展司法救助9人次,开展家访、心理辅导12人次,发放救助金3万余元。在办理案件的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2020年7月,彭超在办理吴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一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小晴(化名)被性侵后,小晴的奶奶曾于2019年4月陪同她到通山县某医院妇科进行检查治疗。小晴奶奶诉称小晴多次遭受他人性侵,且小晴的病情亦表明她遭受过性侵。但小晴的家属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医院医护人员也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致使之后吴某对小晴的不法侵害未得到及时制止。

  经过审查后,彭超认为,在吴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中,被害人小晴曾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医生发现其疑似遭受性侵但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违反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有必要制发检察建议。2020年11月12日,通山县检察院以宣告会形式向通山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就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通山县卫生健康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对照建议内容开展工作,于当月向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印发了《关于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和整改方案》,并召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集体学习强制报告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对在职的和拟入职的医疗从业人员开展违法犯罪情况查询。

  在该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彭超还多次到小晴家中了解她的生活、学习情况,对她开展心理疏导,对小晴奶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其监护能力,避免小晴再次受侵害。针对小晴是一个留守儿童,她奶奶是文盲,小晴暑假作业无人辅导的实际情况,彭超积极与团县委沟通,委派志愿者为小晴提供学习帮助,实现人性化精准帮扶。

  ◆播撒阳光解迷津

  作为一名从事未检工作的检察官,彭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具有敏锐的嗅觉。

  2019年7月,彭超在微信群中发现有人发出了一张垃圾箱出现医疗废弃针头、注射器、药瓶的图片。她立刻意识到,该行为不仅污染了环境,附近的孩子可能捡拾医疗废弃物玩耍导致病毒感染和疾病传播,危害少年儿童的健康。彭超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院领导汇报,通过多部门充分研判,决定对此现象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处理,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公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检查。2019年10月,相关责任单位对全县19家医疗结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大清查”“大整改”,从人员、制度、设施上彻底规范了全县医疗废物处置,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及社会公共利益。该案例还得到中央和省级传媒的宣传报道,取得了积极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10月,该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检十大精品案件”。

  2021年,彭超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夺案中,发现四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抢夺用的车辆系利于有驾驶资质的成年人身份在某网络租车平台租的,由于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网络租车平台的监管漏洞导致车辆被没有驾驶资质的未成年人驾驶,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发现这一线索后,彭超积极与上级院汇报,成功将该线索移送至市级院办理。

  彭超还就宾馆旅社未按规定接纳未成年人入住、适龄儿童辍学、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医疗和宾馆等从业人员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等不良社会现象向相关主管单位、部门和学校发出检察建议11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烟草管理、强制报告、控辍保学等职责,相关单位部门通过积极整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超姐工作室”成立以来,彭超带领院青年干警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之后,法治宣传工作更是成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超姐工作室”及其前身——未检办联合公安、法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覆盖全县中小学,向广大师生传播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知识。5年来,共开展 “法治进校园”活动100余场次,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受教师生30000余人,发放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册。同时,通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六名副检察长和一名检察官分别担任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通过积极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出谋划策,法治宣传工作得到了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好评。彭超自己也通过不断的学习,在办理一个个未检案件中不断成长。2021年6月,在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彭超荣获“业务能手”称号。因成绩突出,彭超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表彰为2021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

2022年3月8日 星期

第20版:春风十里.芳华如她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