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昌宗 通讯员朱莎莎)“民警同志,我是来上缴子弹的,这是我父亲遗物里发现的32发子弹……”2月11日,市民黄某匆匆走进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将一个装着子弹的盒子交给值班民警。
51岁的黄某告诉值班民警,他的父亲年轻时曾在部队里当过兵,现已去世。在收拾整理父亲遗物的时候,黄某发现了这些子弹,因不知如何处理便一直存放在家里,也没有把它当回事。
近期,三号桥派出所社区民辅警深入小区宣传普法,在辖区各部位张贴《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呼吁群众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等物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黄某突然意识到家中还有一些子弹,了解到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性后,黄某当即决定主动上缴,带着子弹第一时间赶到了派出所。民警对子弹进行清点登记后,对黄某的行为给予肯定,并鼓励其向身边亲友积极宣传缉枪治爆政策,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据悉,三号桥派出所将对该批子弹依法进行处理。
三号桥派出所所长李宏俊表示,此次黄某上缴子弹的行为系该所认真贯彻落实“找堵防”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取得的实效,该所将进一步全面强化涉枪涉爆涉刀重点关注对象管理,进一步提升枪爆刀物品隐患清零工作质效,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绝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