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 星期
咸宁市检察院: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本报讯(特约记者 李蔓)2月7日,新年开工首日,咸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毕奎明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毕奎明检察长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助推2022年各项工作争一流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认清位置。各部门要明晰各项工作在全省的位次,认真查找问题,明确前进方向,以提升案件质效为抓手,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促进咸宁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争先创优。

  二是要锚定工作目标。聚焦“争一流”的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履行法律赋权的监督职责,将“为人民司法”的要求落实落细落地。以“求极致”的态度和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任的精神,认真办好每一个案子,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和智慧。

  三是要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当前,各部门要结合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全省检察长会议要求迅速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要点,明确各条线的工作任务、亟待解决的问题、改进工作的举措,为2022年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要强化工作举措。要强化考核措施,结合各业务条线实际,紧扣检察业务重要指标,制定更具操作性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对各基层院考评等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倒逼每个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院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办案质效;要强化管理措施,建立个人执法、办案等工作档案,实现干警管理精细化、数据化,并将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激励干警主动担当作为;要强化督查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注重发挥控告申诉的窗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强化质量措施,研究制定检察官办案责任追责办法,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办案责任,对于办案质量不好,甚至办错案、不合格案件的有退出机制,把案件质量责任落到实处。

2022年2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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