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李文忠) 2月9日,咸安区林业局牵头,联合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和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市场、餐饮店等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以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等市场及旅游景区农家乐、夜市等餐饮单位(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现场检查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是否存在销售野生动物;旅游景区农家乐、夜市等餐饮单位是否存在收购、经营野味。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市场和餐饮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发放并要求张贴“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警示牌,对经营业主和消费群体进行公告和警示,随后还对全区唯一一家人工繁育鹦鹉养殖场所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悉,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旨在提高经营业主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