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培清 通讯员 潘子)“8年了,我们都准备放弃了,没想到法官锲而不舍,为我们追回了工资,感谢你们!”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我市某能源公司原员工方学敏、毛本晶等5人将一面写着“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承办案件的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袁四祥手里,连声道谢。
原来,这五人在2011年间先后应聘至我市某能源公司工作,入职后因该公司因变更法人、股东,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并回应称“等公司效益好再一次性发放”。因该公司拖欠工资数额逐渐增多,五位申请人便于2014年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于2015年5月作出了裁决书,裁决该公司发放5人工资,补缴社保及养老保险等,并向咸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裁决迟迟得不到履行,2019年10月,方学敏、毛本晶等5人向咸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袁四祥在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调查令,并查封了该公司位于横沟孙祠村的一块土地。经调查,该土地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可以办理土地证,但因为前期牵涉几件案子而被查封,未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法院可以依法处置。
袁四祥以土地为突破口,积极与该能源公司的法人沟通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表明拒不履行裁决可能引发的后果,同时耐心释法,说明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查封该块土地,并进行拍卖,会给能源公司带来更大的损失。另一方面,袁四祥也主动联系5位申请执行人,耐心劝导,做通工作,最终5位申请执行人同意该公司一次性交付部分工资,就同意和解。在袁四祥的不懈努力之下,该能源公司一次性交付了5位被告共计18万元的工资,该案顺利执结。
“袁法官为我们追回工资,花了不少心思,付出大量时间,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正是因为他心系群众,解决了执行难,才有今天满意的结局,所以我们要特意送上锦旗来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方学敏紧紧握住袁四祥的手,久久不愿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