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阳 通讯员张涛) 2月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我市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通报称,根据国家卫生城镇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21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重新确认270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其中包括我市。
我市为何能成功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坚强有力的领导是成功通过复审的关键。我市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协、咸安区、咸宁高新区以及市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统筹推进复审各项工作。
团结协作的合力是成功通过复审的保障。市直各部门紧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周密细致的部署复审工作,菜单式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深入联系片区协助进行环境清理、秩序维护;咸安区和咸宁高新区夯实属地责任,组织发动建成区社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乱涂乱画等“十乱”现象进行整治;广大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网格,开展扫垃圾、清牛皮癣、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各地居民积极清理房前屋后垃圾和杂物,全员参与、全民行动。
复审过程中,我市结合党员干部下沉小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每周五开展一次洁城活动。同时,强化市容市貌日常管理,深入推进“十乱”整治工作,加强农贸市场和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和专项整治,积极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整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强化复审氛围营造和健康教育宣传。
据了解,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卫生城市分省级、国家级两个级别。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是全国各地竞相追求的发展目标和城市品牌。
市创卫办表示,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夯实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推动“创卫”工作抓细抓实,围绕广大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除害防病、垃圾管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