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达星 通讯员钱璇 蒋敦文) 交通护栏属于道路交通设施,开车撞了公共设施,应当及时报警,以免由于设施受损造成二次事故。如果选择逃离现场,那“小”事故就变成了“大”违法,将会付出“超乎想象”的代价。
1月5日凌晨3时零8分,咸安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市区银泉大道“米德尔”酒店门前马路上的护栏被撞毁严重。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马路中间的隔离设施被撞坏,现场并无肇事车辆留下。随后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及调取周边监控等侦查手段,成功查获肇事车辆号牌及驾驶人信息,在联系车主鲁某后,原本心存侥幸的鲁某只好主动向警方投案。
经初步调查:5日凌晨3时许,鲁某驾驶一辆紫色福特牌小车,从咸安区桂花城路段沿银泉大道向温泉方向行驶,当行至“米德尔”酒店门前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上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
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显示,该车行驶途中突然撞上护栏,随后失控,在路面上多次360度旋转,最终造成车辆和多截护栏受损,所幸司机并无大碍。
当时夜深人车稀少,鲁某心存侥幸未报警便驾车自行离开。民警在对鲁某个人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其驾照已于2020年12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此次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系无证驾驶。
民警表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如果选择离开现场,“小”事故就变成了“大”违法,将会按交通肇事逃逸依法处理。
最终,鲁某不仅要赔偿损坏的交通设施费用,还将依法对其为予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400元的处罚,另外还要赔偿撞坏的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