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文化旅游场所(企业):
近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召开冬春季疫情防控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相关工作,市防指对冬春季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专门要求。现结合本行业实际,特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格跨省人员流动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当地人员严格限制出行。本地游客严格限制前往。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当地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本地游客非必要不前往。
3.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4.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本地旅行社不组织团队游客前往旅游,也不接待团队游客到本地旅游。
5.发热、健康码“黄码”等游客: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6.企业员工放假、返岗:优化调整放假时间;错峰安排返岗,省际流动的,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1.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公共文化场所会议尽量线上,聚会控制人数,50人以上会议应制定防控方案;提倡喜事缓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5桌以上宴会要求事前报备。
2.加强A级旅游景区和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开窗通风、空气流通、清洁消毒等卫生工作。做好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
3.文化旅游行业室内开放场所入口处设立防疫提醒牌,严格落实亮码测温工作,人员进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内通风消毒,控制人数和餐位距离,避免聚集。
三、强化春运疫情防控
1.全市A级旅游景区企业组织研判春运客流情况,结合实际增加通道,落实人员测温、扫码、客流组织、防护用品储备、室内通风消毒等各项措施。
2.旅游交通用车严格控制载客率。
3.旅游餐饮从业人员加强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四、加强游客个人防护
广大游客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个人佩戴口罩,注重咳嗽礼仪,保持社交距离,60岁以上老人减少去文化旅游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
加快推进本行业加强针接种工作,重点人群应接尽接,接种率低的地方加快做好组织接种,并加大疫苗接种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