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 星期
关于启用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专户的公告

  根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专户管理实施方案》,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立了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并相应开设了统一户名为“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开户银行及账号、行号分别如右:

  新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各县(市、区)缴存单位请将住房公积金对应存入所属县(市、区)指定专户。原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12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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