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 星期
《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如何?
通山开展执法检查力促落实到位

  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唐成 王贤波)9月24日,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凤池山、牛头山和石梯岭等地,详细了解环境治理、植树造林、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情况。通过相关负责人现场汇报,全面了解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资金保障和建立山体自然灾害监测制度等方面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座谈会上,通山县林业局局长赵爱民汇报了城区山体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参会相关部门对照执法检查内容,分别汇报了本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表态发言。

  座谈会指出,人与城市、自然和谐共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山体破坏极易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标《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监督、有效监督,以法律武器保护城区山体,保障生态安全。

  会议要求,要对照《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明确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形成良好的工作管理机制,严格管理好,有效运营好。要强化组织领导,政府要积极作为,部门要主动作为,民众要动员作为,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参与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工作中来,有力促进全县生态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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