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阳 通讯员张拓 张敏)“您好,我是城管工作人员,现来检查你店内的餐厨垃圾收集情况。按照垃圾分类要求,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需要通过分类收集,集中处理,这样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病毒传播隐患。”近日,在市区咸宁大道大桥李巷,市城管执法委综合执法四大队执法人员开展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宣传活动。
8月初,市城管四大队执法人员在咸宁大道湖北科技学院南门、大桥李巷等处徒步巡查时发现,路边垃圾压缩收集点污水污渍气味难闻。经现场核查,是附近餐饮店未落实餐厨垃圾分类处置,有混倒垃圾行为。该大队联系咸宁城发集团,对18家餐饮店开展上门宣传,告知餐厨垃圾处置要求、如何规范处置、随意处置餐厨垃圾的危害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并免费提供餐厨垃圾收集桶。
据了解,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餐饮经营服务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咸宁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不得与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在规定的地点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及时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取得许可资格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
据悉,今年3月底,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出首批“不按规定收集餐厨垃圾”罚单,市区银泉大道与谭惠路路口两家餐饮店因裸露存放餐厨垃圾,被处罚款200元。
市城管四大队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该大队一方面开展餐厨垃圾宣传活动,呼吁所有商户及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另一方面对违规擅自处置餐厨垃圾的餐饮商户、企业严处重罚,严厉查处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