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吴伟)一起离婚纠纷案,男方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卧床不起,而女方远在广东打工。7月28日,崇阳法院法官,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诉讼服务,并成功调解结案。
2008年,陈某与廖某登记结婚,期间,双方育有三孩,因家庭生活纠纷和长期分居生活,夫妻感情破裂。由于小孩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双方协议离婚未果。今年6月,陈某向崇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就在崇阳法院苏塘法庭受理该案后不久,陈某却因意外发生交通事故致右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卧床不起。该案承办法官陈胜斌得知这一情况后,决定前往陈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7月28日,陈胜斌来到陈某家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为尽可能减少夫妻离异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陈胜斌一边耐心劝解病床上的陈某,一边通过电话与在远在广东打工的廖某沟通协调,帮助双方分析利弊。
最终,通过陈胜斌的耐心释法理、摆道理、讲情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陈胜斌将廖某转至法院的首批执行款转交至陈某。至此,小孩抚养问题得以解决,该案调解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