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事关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前途命运、事关民族振兴发展。为做好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研究探讨家事审判、少年审判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全面提升家事审判、少年审判工作水平。7月28日,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妇联、共青团咸宁市委共同举办的咸宁市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讨会在市中院召开。研讨会重点围绕《民法典》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社会普遍关注的家庭暴力问题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彩礼返还制度、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市中院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相关情况,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市人民调解中心、市律协、马桥中学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从自身职能角度出发,就共同推动构建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良性互动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建设平安家庭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在坚持司法为民,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探索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效明显。
党组高度重视。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和少年审判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抗在肩上。2019年市中院成立了专项课题调研组,针对农民工离婚问题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形成了高质量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得到了省法院和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完善审判机制。配齐配强审判队伍,推行圆桌审判、人身保护令、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回访帮教、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司法建议等审判制度,印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裁判指引,统一裁判尺度,努力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在家事审判方面,与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司法、调解中心等建立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宁和三八红旗手”工作室获得省妇联肯定;市人民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自运行以来,接待群众咨询3039人次,化解纠纷1119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丁明明荣获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在婚姻家事纠纷高发的广大乡镇农村,基层人民法庭联合地方党委政府、村组、妇联、司法等部门,把案件化解在基层。在少年审判方面,“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协调联动,同向同心发力,构筑起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加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力度,安排法官深入社区、乡村、机关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讲,发挥以案释法、普法作用,把涉彩礼返还、未成年人抚养、老人赡养、继承等案件庭审搬到村委会、家门口,通过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校园安全问题,市中院深入鄂南高中、扶贫点通山县杨林村开展法治宣讲,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力度。针对校园管理突出问题,市中院向市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今年,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全市两级法院向26个中小学派出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40余场次。市中院多名法官被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多个单位、集体被评为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经市妇联积极推荐,市中院民二庭荣获了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强化“四项措施”,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近几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抓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
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法治副校长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一支主力军。“七五”普法以来,全市各中小学聘请公检法部门干部、法律顾问等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市519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坚持每学期到学校上法治课,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全市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思政课教师1248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75人。
加强弱势未成年人群体关爱工作。开展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残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行未成年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动员引导各方力量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围绕暑期社会实践、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服务内容,让孩子们生活有照料,情感有沟通,课业有辅导,困难有帮扶。动员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与他们手拉手结对子。
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活动。把加强心理健康辅导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坚持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开展面向家长、教师和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知识辅导,举办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培养未成年人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孩子们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目前,大多数城区学校建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经常性的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学校通过开展“三观”教育、女生自我保护教育、预防欺凌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学会自尊自爱,自我保护。
构建家校协同育人新模式。为了让家校教育无缝对接,全市完小以上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开办了“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每期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针对提升家长管教孩子方法与技巧的培训交流活动。同时利用节假日,对学生全覆盖开展家访活动,深入学生特别是特殊群体学生的家庭,与学生家长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以及学生在家里的表现,交流学生在校的表现和思想动态,搭建了家校沟通的桥梁。
加强社会整体联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和未成年人保护本质上是民生问题,需要多方协调联动,构建纠纷化解和联动保护大格局。
联动宣传。市法院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妇联、共青团、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大校园法治宣传和乡村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开设法治网课等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到社区乡村,联合教育部门、基层自治组织以案说法,扩大宣传效应。
协同保护。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的协调合作,健全完善“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等措施有效落实。
合力解纷。进一步加强解纷资源整合,“以十二个推进”为抓手,推进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十二个推进”做实做出成效:一是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大力推进市域治理统筹协调;二是围绕共建共享共治,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三是围绕智慧智能智创,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围绕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多元解纷向乡镇延伸;五是围绕突出管理监督,大力推进调委会职能发挥;六是围绕严格规范标准,大力推进调解文书样式统一;七是围绕突出专家指导,大力推进咨询专家库建设;八是围绕提升调解效能,大力推进律师参与调解机制;九是围绕齐心合力攻坚,大力推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十是围绕优化市域治理,大力推进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十一是围绕多元解纷创新,大力推进调解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十二是围绕强化警务保障,大力推进调解中心安保工作。通过合力解纷共同做好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