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费返利”为噱头欺骗老年人,3年时间里非法集资上百亿,门店遍布全国28个省市,受骗者高达10万余人……几年前,“老妈乐”曾经风靡一时,“老妈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为何老年人屡屡受骗?近日,有记者对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采访,揭开“老妈乐”的真相。
靠“消费养老”噱头,
非法集资超百亿
据悉,“老妈乐”曾在全国28个省市设立门店,公司宣传加入“老妈乐”不光能养老,还能每天领钱,免费旅游。集资参与人通过在门店购物消费成为会员后,按照相应等级享受公司高额返利和盈利分红,老会员还能靠发展新会员获得奖励。为了营销,“老妈乐”经常在各地举办推广活动,并会提前在一些场所精心布置,宣称是公司基地,造势诱骗投资者参与。3年时间里,“老妈乐”非法集资金额高达100余亿元,受骗群众主要为中老年人群体,数量高达10余万人。
“以老带新”,
门店曾遍布哈尔滨主城区
“老妈乐”曾在哈尔滨市南岗、道里、香坊等13个主城区、县都有分支机构或门店。门店依托超市经营模式,以交纳购物款成为会员获取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中老年人入会集资,同时以老会员发展新会员,老会员得到返利或奖励的激励政策,吸收更多的投资人参与。据了解,在哈尔滨,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2名,参与非法集资人数1232人,涉案资金1.33亿元,实际损失金额4000余万元。
“老妈乐”有着严格的会员卡运营模式,可通过消费成为会员,根据消费金额高低可以成为银卡会员、金卡会员、钻石卡会员、白金卡会员、翡翠卡会员。加入会员后,每天都有返利,返利额度从2000元-47920元不等,“老妈乐”商城依据当日营业额发放礼品劵,发放礼品券总额为当日营业额的30%,按照会员点位平均分配,礼品券可在商城里直接兑换等值现金。
这些满是噱头的各种回报方式,吸引了众多的老年人心动进行参与,很多老人都是带着现金来“老妈乐”公司交钱,但是据说交完钱后,“老妈乐”公司只是简单地进行了登记姓名、手机号而已,并没有出示过任何的发票等。
警方提示:广大老年市民在参与消费或理财时,一定要擦亮双眼,“老妈乐”就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募集资金,具有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特征。
(记者 徐浪 通讯员 刘婧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