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 星期
看守所监区生活环境如何?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
检察官监管场所查安全

本报讯(记者原子通讯员吴倩茹)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监管环境,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7月23日,咸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庭琦带领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及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干警,前往咸安区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

当日,检察官和司法干警兵分三路,按照预案对看守所监区各监室、管教室、视频监控室、医疗室、食堂等重点区域逐一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对监室内个人物品进行仔细查看,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物品予以收缴。

随后,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佘娟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看守所逐一提出,并口头予以纠正,要求看守所进行整改。在详细了解了在押重点人员的生活状态及思想动态后,黄庭琦要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个人物资进行严格检查,坚决杜绝违禁品流入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强化日常巡视,加强看管管理,认真落实好监管安全措施,严防死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个角落。同时要注重对在押人员的人文关怀,掌握在押人员生活状态及思想动态,提前预判、稳控在押人员情绪,确保安全无事故。

黄庭琦还要求驻所检察室全面履行监管活动监督职责,强化安全监督检察,同时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联系,做到既有力监督又相互支持配合,共同维护好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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