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3日 星期
创新不问出身、不论出处
我市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

本报讯(记者杜培清通讯员程灿)7月21日,市科技局发布《咸宁市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激活市内外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和创新效率,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何为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市科技局通过“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等多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技术需求,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推广难度大、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鼓励国内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积极揭榜挂帅。揭榜挂帅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类。

市科技局将揭榜制项目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揭榜制项目组织工作流程主要包括需求征集、论证遴选、对接揭榜、资金拨付、项目监管等关键环节。在揭榜制项目签订的技术合同中,甲方(技术攻关类发榜方、成果转化类揭榜方)支付乙方(技术攻关类揭榜方、成果转化类发榜方)的资金原则上应占揭榜制项目总投入的20%以上,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拨付的重要凭证。市科技局核实揭榜制项目的总投入和技术合同后,给予技术合同中的甲方市级财政科技资金配套支持。原则上单个项目配套支持的经费为:项目总投入25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立项后给予50万元支持;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立项后给予100万元支持。市级财政科技资金主要用于揭榜制项目的关键技术研发、中试基地建设、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

揭榜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完成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对弄虚作假或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追回全部项目资金,并纳入科研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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