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 星期
我市启动“银龄讲学计划”
招募95人,人均经费2万/年

  本报讯(记者 熊大平 通讯员 余茹)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银龄讲学计划”启动,本次共招募95人,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

  为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有教育情怀的优秀退休中小学教师,补充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其中,我市招募95名教师到通城、崇阳、通山任教。缓解这部分学校优秀教师总量不足和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据了解,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银龄讲学教师必须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以退休的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正常履约的身体条件,报名时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含)开具的健康证明。

  银龄讲学教师的岗位职责可按“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确定,以开展课堂教学为主,同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和帮助受援学校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等工作。 各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每期协议原则上不少于一个学年。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市、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鼓励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有意向的在“咸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官网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8日。 各县(市、区)报名资料由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8月上旬,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并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秋季开学根据协议书上岗任教。

2021年7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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