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婧 通讯员赵丽红)7月19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委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城市管理提质效专题培训会。培训会上,《咸宁市城市容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细则》(试行)被分发到全体参会的城市管理工作者手中。即日起,市城区所有“路长”将按照该《细则》开展工作。
结合该《细则》,市城管执法委就《市政设施管理标准》《市容市貌管理标准》《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园林绿化管理标准》等进行了讲解。
据了解,今年6月,市城管执法委印发实施《关于市容市貌“路长责任网格制”实施方案》,市中心城区共设一级路长7名、二级路长14名、三级路长24名、四级路长46名。各级路长对责任路段的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实施全面综合管理。
“一级路长每月不低于三次对路段的巡查,二级路长每周不低于三次对路段的巡查,三级路长四级路长每天不低于一次对路段的巡查,巡查主要目的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报问题,总结问题,做到让队员人人有责,奖优罚劣,调动积极性,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管理质量的提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举办此次培训旨在结合中心城区城市市容市貌“路长网格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标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