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大平 通讯员蒋李明)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起,鄂南高中在温泉城区招生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直接分配到温泉城区各初中学校。今年有58个分配生名额。
鄂南高中面向咸宁市温泉城区所有初中学校招生,分配生招生计划为:在市教育局下达的鄂南高中总招生计划中,除去鄂南高中国际班计划、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和各县(市、区)统招生计划后,将剩余计划的10%,根据温泉城区各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应届毕业生总数,按比例进行分配。今年,鄂南高中分配生名额为58人。
哪些学生符合条件?据悉,分配生资格由学校审核认定,报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备案。2021年分配生必须是温泉城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的(因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只开办两年,所以该校学生必须就读满两年)、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在鄂南高中统招分数线下30分内(含30分)。
据了解,具有分配生资格学生须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且必须填报鄂南高中分配生志愿,也可以同时填报其他学校志愿。
分配生录取,首先需要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分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天,并将公示后合格名单汇总,报市、区教育局备案。
今年鄂南高中招生按统招生(统一划线录取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生、国际班顺序依次进行。统招生采取统一划线录取,分配生采取分初中学校录取。
分配生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遇总分相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品与历史排序。以语文成绩排序,总分和语文成绩相同时,以数学成绩排序,依此类推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将调整为统招生计划,面向温泉城区考生统一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