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 肖耀华)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近日我市正式设立律师专业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市律师专业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联系指导进驻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接受法院、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等部门委托、指派及当事人申请,开展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统筹做好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特邀律师调解员推荐、选聘、管理等工作;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对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等。
据悉,市律师专业调解委员会进驻市人民调解中心办公,接受市人民调解中心日常管理,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业务数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