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蓉 通讯员 周大量 明聪)6月14-15日,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在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的紧急通知 》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设施运维安全隐患排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和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对全市六县市区监测站的实验室和水、气站点进行了安全巡查。
在此次排查中,生态环境部门还发函至辖区内各运维单位,要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站点运维安全工作,全面开展运维安全隐患排查,配齐安全生产防护装备,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经排查发现,部分监测站实验室药品仓库无有效通风设施,存放药品未进行有效分类和易燃易爆药剂标识不醒目等问题; 部分水、气站维护采样设施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检查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并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管理, 做到彻查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筑牢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生态环境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