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参加工作的熊昊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资历并不深,但是自加入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以来,始终坚持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兢兢业业奋战在环境监察执法一线,甘于奉献、率先垂范、铁面无私、严格自律,迅速成长为通城县生态环境执法的领头羊。
这些年来,熊昊深入学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加各项理论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环境执法工作中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加强环境执法的新措施、新方法。由于他曾在环评审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总量减排和环境执法等多个业务岗位历练,环保知识全面,业务精通,同事们都称他是“行走的环保教科书”。他编制的《环保执法文书制作要点》《重点行业环境检查工作要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废水指导帮扶工作指引》等工作文件,已经成为通城县环境执法人员的随身工具书。
在熊昊的带领下,通城县环境执法水平更是逐年提升。近年来,在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中,通城县得分都名列前茅,其中一个行政处罚案卷还获评全省优秀典型案例。
通城县企业众多,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全市最少,熊昊担任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后,分析了通城县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各项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式,实施网格化管理和扁平化管理,采取“双随机抽查+专项行动检查+联合执法”的监管模式,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和内部执法监督。
近几年来,通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严厉打击了无证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先后办理了全县环境执法史上首件环境行政拘留移送和“按日计罚”案件。2019年更是实现了“停产限产、移送拘留、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四个新环保法配套办法的全覆盖,为通城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供了坚强的支撑。
“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这是熊昊同志在检查企业时经常讲的一句话。2018年开始,熊昊提出并实行了环境监察告知制度,对首次违法且违法后果情节轻微的监管对象,实行审慎立案处罚,通过采取书面告知违法行为、整改建议、违法后果,并明确限定整改期限的方式,有效防止环境执法“一刀切”的问题。目前已累计指导120余家排污单位及时改正了环境违法行为,提升了环保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