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孙丽玉)5月12日,通山县人社局出现暖心一幕:一对50多岁的夫妇,握着工作人员的手,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不断地道谢,感谢人社局为他们讨回欠薪。
原来,来自孝昌县的刘某和妻子经人介绍,来到通山县厦铺镇某养猪场担任技术员和饲养员。由于出现饲养小猪陆续死亡的情况,刘某与养猪场老板李某就损失赔偿问题出现分歧。李某为此拒绝支付他俩一个多月的工资,并且态度恶劣。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多次沟通无果。为了讨要血汗钱,5月12日,刘某带着妻子来到通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办公室,一见到工作人员,七尺男儿委屈得眼泪止不住往下流。
了解到刘某夫妻俩现住旅馆,为讨薪不能回家,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当日上午10点半,养猪场老板李某来到劳动监察协调室,情绪一度激动,后经劳动监察员耐心调处,宣讲法律法规,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微信转账1.5万元工资给刘某。一起欠薪案件不到4个小时就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