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 星期
向先进学习,崇阳7人受到全市表彰

  本报讯(记者 庞赟)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4月27日上午,我市召开劳模表彰大会暨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

  会议宣读了市委、市政府表彰决定,决定授予姜昆等48名同志“咸宁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祝海燕等22名同志“咸宁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其中,崇阳县昌华实业有限公司烧成车间副主任丁亚雄、国网崇阳县供电公司供电所主任龚云兵、崇阳县长富雷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蒋国庆、湖北领康中药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熊银德被评为“咸宁市劳动模范”。

  崇阳县桃溪中学教师吴彩色、崇阳县农业农村局疫控中心主任刘瑜香、崇阳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徐新建被评为“咸宁市先进工作者”。

  表彰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接再厉、善作善成,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市人民要对照先进、见贤思齐,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4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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