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 星期
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分阶段事项办理及所需资料清单

  一、提出申请:

  需要完成的资料:

  1.填写表一《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见征求表》(业主完成签字、社区确认盖章);

  2.填写表二《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

  3.本单元同意增设电梯业主的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事项办理:

  1.所有资料交给市住建局物业科的相关片区下沉干部,统一由他们代交区旧改办办理初审工作。

  2.其他需要提供的补充资料(没有则无需提供)。

  二、初步审查:

  需要完成的资料:

  1.填写表三《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行性初步审查意见》;

  2.其他需要提供的补充资料(没有则无需提供)。

  事项办理:

  1.由物业科下沉干部联系社区和区旧改办完成;

  2.由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参与现场勘察和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期调查与可行性评估(初步审查)技术导则》(方案)填写《可行性初步审查意见》,完成后交由区旧改办给出意见并盖章认可。(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签订协议书:

  需要完成的资料:

  1.填写表四《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 》;

  2.其他需要单列的补充协议资料(如:委托书等)。

  事项办理:

  1.初步审查通过后,本单元全体业主对加装电梯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签订加装电梯协议;

  2.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并由社区确认盖章。

  四、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需要完成的资料:

  1.填写表五《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示意见单》 ;

  2.由业主提供的本小区《现状测量图》(如业主无法提供,由市加梯办协调规划勘测院给予加装电梯小区现状测量图支持)。

  3.其他需要提供的补充资料(没有则无需提供)。

  事项办理:

  1.由业主(或代理人)委托参与初审的设计院出具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等);

  2.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在本单元房屋、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将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相关业主实名书面提出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公示意见单(表五);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统一意见。

  五、联合审查:

  需要完成的资料:

  1.由业主填写表六《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查申请书》,以及前四项流程的所有表格和资料(包括表一至表五)向市加梯办提交;

  2.由业主公示通过的设计院出具的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等);

  3.《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表七)(由市加梯办出具)。

  事项办理:

  1.由业主向市加梯办递交《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前四项流程的所有表格和资料(包括表一至表五)(含如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以及设计院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含加盖出图专用章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等)等;

  2.由加梯办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住建、市场监管、城管、消防救援及相关管线单位(如涉及电力、自来水、排污水、燃气、电信、移动等)等单位参与,并提出联合审查意见;

  3.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市加梯办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表七)。

  六、施工图设计和图审

  需要完成的资料:

  1.由设计院出具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应加盖建固图审公司的图审章);

  2.由建固图审公司出具的《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3.地质勘查报告(没有则无需提供,施工过程中由结构工程师现场验槽确认后方可浇筑基础)。

  事项办理:

  1.由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结合加装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和《联合审查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要求图纸签章齐全,设计院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印章,且应在有效期内);

  2.由业主将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咸宁市建固图审公司图审,并出具《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图审费用由政府购买服务)。

  七、组织施工:

  需要完成的资料:

  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已经图审合格的加盖图审合格章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四套(分别为施工、监理单位所需的资料以及市住建局档案馆存档)。

  2.与施工方签订的《加装电梯施工合同》;

  3.与电梯供应商签订的《电梯采购合同》;

  4.窗口出具“不予受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书”

  事项办理:

  1.由申请人(业主)在我市加梯办施工企业库选定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办理施工和监理手续。(监理由金桂监理公司负责,监理费由政府购买服务);

  2.申请人(业主或业主委托方)按新的政策要求向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开工和监督手续(即窗口出具“不予受理施工许可证通知书”),之后由施工和监理单位将本单位的情况及加装电梯施工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向电梯检验机构申报(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依职责加强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需要完成的资料:

  1.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2.办理竣工验收和电梯使用证书所需提供的全部资料。

  事项办理:

  1.申请人(业主或业主委托方)应通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电梯企业,组织进行加梯工程竣工验收,并到住建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登记手续;

  2.向市住建局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3.竣工验收后,由加装电梯的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电梯管理单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投入使用。

  九、申请财政奖补资金

  需要完成的资料:

  1.填写《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2.其他需要单列的补充资料(后期由加梯办上报财政局确定)。

  事项办理:

  1.向市加梯办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

  十、日常维护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后,业主应当按照《咸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应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相关表格请到市住建局办公大楼1213室领取

  市加梯办联系人:

  叶红英 13972850208

  杜 昆 13872159187

2021年4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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