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谢文凤)“谢谢检察官们伸出援手。有了这笔钱,我要治好孙女的病,好好照顾她……”4月23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市人民监督员参加一起不公开听证会,全票通过一笔4.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受害人家属激动地说道。
2019年5月,不满15岁的小花(化名)因一起刑事案件受到伤害,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初步诊断为伴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并住院了3次,需常年服药。
小花全家6口人,爷爷奶奶年过古稀,父亲在外打工,母亲无专业技能偶尔打点零工,弟弟还在读书。目前两个孩子每个月生活费1000余元,小花每月还需服药近500元,生活十分拮据。
今年3月18日,检察官对小花的家庭进行走访时得知,小花没有获得赔偿和救助。于是,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向省检察机关争取救助金,最终获批4.5万元。
“我们对小花的遭遇感到痛心,检察机关争取的这笔司法救助金很暖心。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力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人民监督员梁江城说。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据悉,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秉持多元化救助方式,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的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