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 星期
我市实行消费者投诉举报回访制度
为市民营造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郭晋)5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消费者投诉举报回访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对所处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结果实施100%回访,为市民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回访工作实行分级办理、专人负责,回访工作人员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结反馈信息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回访采取电话、网络、上门三种形式进行。回访的对象包括消费投诉、举报的主体(消费者)以及所涉及的市场主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回访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收集消费者对工作人员受理投诉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了解投诉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有无态度不文明、操作不规范、违规违纪情况,积极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经营者的维权法律意识,及时解答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并帮助解决其维权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对于经营单位有不履行调解协议或有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予以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回访工作人员在回访工作中发现消费者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经查证属实,上报市、县(市、区)12315工作机构,由市、县(市、区)12315工作机构督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重新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信息,并对重新办理结果实施再次回访,确保投诉举报处置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季度还将对各县(市、区)、分局回访工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2021年4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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