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钱璇)找到工作后,高兴之余在家独饮了半斤白酒,心想大白天交警不会这么早就查酒驾,于是侥幸地骑车去加油,没想到乐极生悲。4月20日,因醉驾被查的陶某后悔不已。
当天上午10时许,咸安交警大队永安中队在辖区宝塔大道老发电机厂路段开展“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摩托车有意躲避检查,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发现驾驶人陶某浑身酒气,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65mg/100mL。
无独有偶,在城区嫦娥广场路段,一辆白色荣威小轿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试图调头离开,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70mg/100ML。随后,民警通过查询得知:李某曾于2020年9月因醉驾,驾驶证被交警吊销,且他此次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无证且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根据春季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规律,在“三驾”整治行动中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工作要求,拓展整治区域,延长整治时段,扩大检查车型,全面扼制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态势,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20日,咸安交警公开曝光了近一个月查获的121个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名单,以此警醒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据悉,五一临近,咸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节日期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查酒驾醉驾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