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邓醒凡)近日,赤壁市蒲纺工业园一居民杨某在清理父亲遗物时,在家中木箱内发现步枪2支、子弹若干,随后主动将这些子弹和枪支上交给了警方。
3月18日,赤壁市公安局荆泉分局民警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安全隐患时,辖区居民杨某电话联系分局,说他在家中发现一批子弹和两支步枪。民警赶到杨某家中,打开床底下旧木箱一看,里面放着两支步枪和大量子弹(经清点一共为282发)。
据了解,杨某长期居住在武汉,父亲去世后,杨某料理完后事才返回蒲纺清理父亲遗物,结果在父亲床底下发现了一个旧木箱,打开一看发现有两支步枪和好多子弹,心里很不踏实。他经常看到公安民警宣传严禁私藏、私贩危爆物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道私藏枪支弹药是犯法的,就主动联系民警上交。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下列两种情形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处罚: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2、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