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赟)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公布了2021年一季度“南鄂楷模”入选人物名单,崇阳县1人上榜。
据悉,经全市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组织综合评审,2021年一季度“南鄂楷模”共有5人,其中包括崇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饶龙泉。
饶龙泉,男,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崇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自2004年从武汉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来,饶龙泉始终敬畏生命,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廉洁行医,待患者如亲人;做事敢碰硬、勇担当、重实效。16年来在他手上转危为安、重返健康、母子平安的患者不胜枚举。从事妇产科工作至今,饶龙泉成功参与、独立完成的各类妇产科手术达1万多台次,且从医近16年来零投诉、零事故。
2017年,饶龙泉被评为“咸宁市新世纪高层次人才”,2018年被评为湖北省先进工作者,2020年荣获咸宁市优秀共产党员、咸宁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