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 星期
致敬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
我市举行缅怀纪念活动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通讯员吴端容)4月1日,在清明节到来之际,我市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在市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博爱纪念园举行,捐献者家属代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湖北科技学院护理学院师生以及志愿者等向捐献者纪念碑敬献鲜花,表达敬仰和缅怀之情。

  施锦美、孟瑾、张腾……47位捐献者的名字镌刻在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纪念墙上。捐献者唐光友老人,生前是湖北省咸宁军分区原副司令员,因病去世后,按照他本人意愿捐献遗体。捐献者陈家森生前是市供电公司退休职工,他追随亡妻施锦美,履行了遗体捐献的共同约定,成为我市第一对夫妻遗体捐献者。47位捐献者,其中6名遗体捐献者,41名人体器官捐献者,他们年龄最大的94岁,年龄最小的只有5个月。

  在纪念园一侧,一位受捐者在感谢信中写道:“我不知道他的姓名,也不知道他离去的原因,但我想要对他表达最诚挚的谢意。因为他的捐赠,我才能拥有这第二次生命,也正因为如此,我会更好的活下去。

  “捐赠是彰显文明的高尚行为。我们纪念缅怀捐献者,也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这个行列。”志愿者代表韩志茹说,去年5月8日,她签署了器官捐献及遗体捐献志愿书,正式成为一名光荣的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

  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累计登记达118人,成功实现器官(遗体)捐献有47人。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干部职工全部完成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

  据悉,2019年,我市建立了首个市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博爱纪念园,为捐献者家属提供了一个寄托哀思的场所,也让后人对捐献者有了一个瞻仰纪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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