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傅辉 通讯员 郭晋 王乐)3月3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倡导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据了解,为了开展好“放心舒心消费在咸宁”创建活动,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的“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无理由退货从线上向线下延伸,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较高社会知名度、消费相对集中的商场、超市、专柜、品牌商等线下实体店为重点,引导实体店经营主体承诺并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推动服务质量,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为确保倡议落到实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应该遵循自愿承诺、履行承诺、主动公示、接受监督等原则。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要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常抓不懈。把放心消费创建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结合起来,以前期建立的“示范街区”“示范商户”为基础,以“一行业一动员、一企业一倡导、一门店一承诺”的模式,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各地争取所有的放心舒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都参与此项活动,并建立承诺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名录库。通过集中督查、业务指导、上门服务等方式,鼓励线下实体经营户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各地要抓好检查督办,将工作落到实处。对辖区内“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的开展情况按季度进行统计报送。